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9 康普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5/03/04 發言時間 16:56:34
發言人 翁志先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3101EXT32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標準者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05/03/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3/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COREMAX (BVI) CORPORATION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3679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9972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97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94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6424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配合COREMAX (BVI) CORPORATION 營運之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7770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362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106/5/31到期
(2)日期:
106/5/31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41991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9944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9.6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49.5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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