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9 康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2/09 發言時間 12:48:02
發言人 翁志先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3101EXT320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6/02/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2/09
2.公司名稱: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
.....康普將砸下600萬美元,在旗下頭份廠
,增設第3條電池材料-硫酸鎳生產線,月產
能由目前1,200噸,增至2,700噸,預定今年
6月完工;增產後,康普電池材料營運,可
望大幅成長5成。
7.發生緣由:澄清106年2月9日工商時報報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報導中所提及本公司營收成長等相關報導係為
法人推估、媒體臆測,相關財務或業務資訊仍應以公開資訊
觀測站公佈之資料為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