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9 康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7/31 發言時間 10:52:12
發言人 翁志先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3101EXT320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6/07/3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7/31
2.公司名稱: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先探投資週刊
6.報導內容:
.....今年EPS上看5元以上,未來股價有挑戰
100元機會。
7.發生緣由:本公司並未發佈財務預測,報導內
容有關本公司之獲利,係媒體自行推估。
本公司財務業務相關資訊,以「公開資訊觀測
站」公告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報導中所提及本公司營收成長等相關報導係為
法人推估、媒體臆測,相關財務或業務資訊仍應以公開資訊
觀測站公佈之資料為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