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9 康普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7/01/15 發言時間 15:28:33
發言人 翁志先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3101EXT320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試車許可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7/01/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1/15
2.公司名稱:天弘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重要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緣1月5日天弘化學大肚廠因未取具試車許可而提前開車,遭台中市環保局判定為違
規操作及排放廢氣,遭台中市環保局暫停生產處置,已於今日取得試車許可,並
開始生產。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後續將依相關規定申請並取得操作許可。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