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 | 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轉讓股份予員工,經該公司董事會於民 國109年3月18日決議, 計劃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 辦法」規定,於民國 109年3月19日至109年5月18日間買回該公司股份4,000仟股,買回價 格之區間訂為新台幣 25.41元(下限)至91.73元(上限)間,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 回公司股份。經本承銷商就其價格訂定之合理性評估如下: 一、買回股份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一)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法性 該公司買回股份之價格區間介於新台幣25.41元至91.73元間,且股價 若跌破買回區間價格下 限(即25.41元),仍繼續買回股份,業經該公司109年3月18日董事會 決議通過,其價格決定 過程具合法性。 (二)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 該公司價格區間上下限參考資料如下: 上限 董事會決議日(109.3.18)前1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元) 50.27 二者孰高之150% 91.73 董事會決議日(109.3.18)前3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元) 61.15 下限 董事會決議日(109.3.18)收盤價(元) 36.30 70% 25.41 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 局發佈之「庫藏股疑義 問答彙整版」,依上述歷史股價資料訂定本次買回價格區間介於25.4 1元91.73元,並未超過 上述規定之買回價格上下限範圍,故其買回價格訂定應屬合理。 二、依買回價格區間買回公司股份後,對公司之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 及變動情形 表一、買回股份後之資產負債表變動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08年度 財務報告 擬制性簡明資產負債表(註) 依價格下限買回股份後 依價格上限買回股份後 資產總額 6,968,856 6,867,216 6,601,936 流動資產 2,936,335 2,834,695 2,569,415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842,821 3,842,821 3,842,821 存貨 1,415,401 1,415,401 1,415,401 負債總額 2,915,917 2,915,917 2,915,917 流動負債 1,891,288 1,891,288 1,891,288 非流動負債 1,024,629 1,024,629 1,024,629 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321,360 3,219,720 2,954,440 權益總計 4,052,939 3,951,299 3,686,019 註:考量本次依價格下限買回股份之金額為101,640仟元,依價格上 限買回股份之金額為 366,920仟元,一併設算買回本次庫藏股後之擬制性簡明資產負債表 。 表二、買回股份後對財務比率之影響及變動情形 單位:元;% 項目(註1) 108年度 財務報告 依價格下限 買回股份後 依價格上限 買回股份後 財務 結構 負債比率 41.84% 42.46% 44.17% 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率 132.13% 129.49% 122.58% 償債 比率 流動比率 155.26% 149.88% 135.86% 速動比率 80.42% 75.04% 61.02% 獲利 能力 每股淨值(註1) 35.70 36.16 33.19 每股盈餘(註2) 1.40 1.40 1.40 股東權益報酬率 3.73% 3.77% 3.90% 註1:每股淨值係以意見書出具日之流通在外股數93,029仟股為基礎 ,且股東權益係以108年 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3,321,360仟元為基礎。 註2:每股盈餘係以意見書出具日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為基礎, 且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 淨利係以108年度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153,067仟元為基礎。 由上表一及二可知,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 間執行買回股份造成現 金流出上限為新台幣366,920仟元,惟股份買回後流動資產仍高於流 動負債,且買回股份後 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及獲利能力影響有限,故本次買回公 司股份對於公司財務應 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三、結論 綜上評估,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 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 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尚無重大異 常情事。
證券承銷商: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董事長 林火燈
中華民國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僅限於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