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39 康普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0/11/09 | 發言時間 | 15:56:19 | 發言人 | 翁志先 | 發言人職稱 | 財務長 | 發言人電話 | (03)598-3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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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催繳股款相關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0/11/09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0/11/09 2.公司名稱:康普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已於110年11月9日截止,惟仍有部分原股東及員 工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自110年11月10日至110年12月10 日為催繳股款期間。 (2)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除可持原繳款書至兆豐國際商業銀 行新竹分行及全國各分行繳款外,亦得採跨行匯款或ATM跨行轉帳方式繳款(恕不接 受票據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認股人,俟催繳期滿後,本公司預計於110年12月23日, 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將認股人所認購之股數,撥入認股人指定之集保帳 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認股人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 電話:02-2371-1658)。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