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46 台耀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2/01/04 發言時間 16:39:56
發言人 羅玉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41072
主旨 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新台幣119萬元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02/0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1/04
2.發生緣由:排放廢污水,未符合流放標準。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3.處理過程:即刻改善
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新台幣119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A.改善廢水設施操作控制參數。
B.規劃增設加壓浮除處理單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該罰鍰是為去年11及12月(本公司自報停工前)
派人稽查排放廢污水,未符合流放標準之罰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