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55 三福化 公司提供
序號 12 發言日期 110/02/26 發言時間 20:10:00
發言人 謝銘智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42-6789
主旨 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三福越南材料公司背書保證達「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之規定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10/02/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2/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三福越南材料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79,26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子公司實際營運所需並靈活調度資金。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22,29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839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俟清償銀行借款。
(2)日期:
俟清償銀行借款。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517,063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85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2.41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9.7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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