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55 三福化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1/15 發言時間 14:30:27
發言人 羅主誠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542-6789
主旨 代子公司三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新藥開發事業分割案向債權人公告事宜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1/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1/15
2.公司名稱:三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有89.59%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三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福生技)業於民國114年1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將三福生技新藥開發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予新設公司三福生醫股份
有限公司,並以114年2月3日作為分割基準日。
依企業併購法第35條辦理。
6.因應措施:
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三福生技各債權人對本次分割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至民國114年2月14日止之
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親交或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向三福生技
提出,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郵寄地址為104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21號7樓,
三福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