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66 南寶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25 發言時間 14:05:42
發言人 林昆縉 發言人職稱 財務管理總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795-476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集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10/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西港區南海里南海埔12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案
   (5)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之子公司佛山南寶高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 
      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申請在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每一股東以提一項議案及300字為限。
       (1)受理提案期間:110年04月06日起至110年04月16日止
       (2)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管理總處專案管理部
                       (地址:台南市西港區南海里南海埔12號)
       (3)受理方式:書面提案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1)行使期間:110年05月18日起至110年06月14日止
       (2)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s://www.stockvot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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