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66 南寶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8/28 發言時間 14:01:12
發言人 林昆縉 發言人職稱 財務管理總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795-47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事項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8/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8/28
2.公司名稱:南寶樹脂化學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討論事項,內容如下:
  本公司擬與新應材股份有限公司及信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資設立公司。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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