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04 遠傳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5/01 發言時間 17:30:16
發言人 賴晴風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7723-5000
主旨 本公司與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併契約增補協議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2/05/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5/0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12/3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至112/4/30如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
會的核准,符合一定條件可展延,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
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112/6/30。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變動緣由:本公司與亞太電信合併案雖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核准,但現尚在
公平交易委員會審理中。
(2)增補協議主要內容:至112/6/30如未取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公平交易委員
會的核准,符合一定條件可展延,如未達成協議,任一方得終止本契約;但如一
方違反本契約,未違約方得終止或通知他方延展至112/8/31。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