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04 遠傳 公司提供
序號 8 發言日期 115/02/26 發言時間 20:26:26
發言人 賴晴風 發言人職稱 資深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7723-500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一五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增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2/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2/26
2.公司名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四年五月十六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一一四年度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20,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一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1202號函准予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董事會核准發行一一五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680,000股,增資基準日
為一一五年五月一日。增資基準日如有變動時,授權董事長調整之。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