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15 致伸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2/19 發言時間 11:33:29
發言人 林君憲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798-9008
主旨 澄清媒體有關本公司業績之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12/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2/19
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3版
6.報導內容:本公司獲利預估之報導
7.發生緣由:報導中提及『致伸今年全年每股獲利應有逾2.2元的水準』,
係屬媒體推估及報導。本公司營收及EPS將以本公司公告數據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