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15 致伸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3/07 發言時間 19:39:38
發言人 林君憲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798-900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5/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4樓
(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05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
2、本公司105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2、解除董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案。
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不適用。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不適用。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不適用。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3/2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5/20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106年3月20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6年3月30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為準,並請於信封封面上
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6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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