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15 致伸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5/15 發言時間 18:20:01
發言人 林君憲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798-9008
主旨 公司自行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5/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5/15
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
6.報導內容:「蘋果在今年推出iPhone 8時,將同時推出蘋果自有
品牌的全罩式耳機,此耳機已決定由致伸(4915)獨家代工......
電聲產品是致伸營運下一個爆發點,將是引領致伸營收叩關
千億大關的重要動能。」
7.發生緣由:無。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對任何特定客戶之業務發表特定產品及
營收等相關資訊,此類訊息純屬媒體臆測,相關財務業務資訊
仍應以本公司財報及公開資訊公告為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