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15 致伸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1/20 發言時間 17:14:12
發言人 蕭英怡 發言人職稱 財務暨資訊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8-9008
主旨 代泰國子公司Primax Electronics (Thailand) Co., Ltd.公告 董事會核准鋼構廠房及變電站資本支出預算案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14/01/20
說明
1.契約種類:工程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4/1/20~114/1/20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預計新增資本支出總額約計泰銖3.85億元,用於泰國廠鋼構廠房及變電站等。
工程計劃時間約12個月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因應業務發展及策略規劃需要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月20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1月20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台幣兌泰銖匯率=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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