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27 泰鼎-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11/06 發言時間 09:18:12
發言人 楊欣望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70032
主旨 公告澄清鉅亨網102年11月5日之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2/11/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11/06
2.公司名稱:泰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
6.報導內容:”因此11月營收有機會在挑戰單月歷史新高紀錄。”
7.發生緣由:本公司對於本年各月季度之營收獲利,均未做財務預測,
報導中引述之內容及數字為媒體善意之臆測,本公司各月份及季度之營收、
毛利、營業費用及獲利狀況均以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公告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