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27 泰鼎-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6/05 發言時間 10:43:31
發言人 楊欣望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70032
主旨 公告澄清工商時報B3版之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3/06/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6/05
2.公司名稱:泰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內文最末段:”F-泰鼎去年...,法人預期F-泰鼎今年每股盈餘可望重返
  5~6元。”
7.發生緣由:本公司對於本年各月季度之營收獲利,均未做財務預測,報導中引述之內
  容及數字為媒體善意之臆測,本公司各月份及季度之營收、毛利、營業費用及獲利狀
  況均以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公告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