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27 泰鼎-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11/15 發言時間 17:04:44
發言人 王嘉籐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70032
主旨 澄清104年11月13日媒體關於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11/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11/13
2.公司名稱:泰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聯合晚報
6.報導內容:「而新廠...,預估今年全年營收上看92億元(泰銖),
已經呈現10年以上的正成長。」
7.發生緣由:本公司對於本年各月季度之營收獲利,均未做財務預測,報導中引述之內
  容及數字為媒體善意之臆測,本公司各月份及季度之營收、毛利、營業費用及獲利狀
  況均以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公告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