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27 泰鼎-KY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7/03/01 發言時間 18:56:17
發言人 許守華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7003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召集事由及停止過戶期間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7/03/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0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民權東路二段41號亞都麗緻飯店地下一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6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06年度財務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4.)中華民國境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06年度決算表冊案。
2.)106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董事選舉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7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5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章程18.6及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
(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本公司擬訂於107年3月31日至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7年4月10日下午五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泰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205號5樓(503室),電話:(02)27170032】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