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27 泰鼎-KY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7/03/02 | 發言時間 | 19:47:22 | 發言人 | 許守華 | 發言人職稱 | 協理 | 發言人電話 | 02-2717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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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澄清107年3月2日網路媒體關於本公司之報導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3/02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7/03/02 2.公司名稱:泰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 6.報導內容:「PCB 廠泰鼎 (4927-TW) 規劃發行國內第 3 次可轉換公司債籌資, 上限為 6 億元,籌資主要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近期就會送件,若可順利第 2 季完成 募集並償還借款,將可使負債比降至 57%。......泰鼎去年財報已出爐,負債比約為 61%,該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 3 次可轉換公司債籌資,上限為 6 億元,籌資主 要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如能依規劃在第 2 季完成募集並且償還借款,將可使負債比降 至 57%。...」 7.發生緣由:本公司尚未發布106年度財務報告,亦未發布對於第3次可轉換公司債籌資進 度規劃及相關預計效益,報導中引述之內容及數字為媒體善意之臆測,本公司財務資訊 及第3次可轉換公司債辦理資訊均以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公告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