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27 泰鼎-KY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4/21 發言時間 11:09:02
發言人 吳森田 發言人職稱 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02-27170032
主旨 依證交所要求澄清109年04月21日自由時報關於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9/04/2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4/21
2.公司名稱:泰鼎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6.報導內容:內文第二段:「法人預估,泰鼎第2季營收可望季增19.8%,
年增27.1%,毛利率與獲利受惠營運規模提升與泰銖升值,
同步向上,全年EPS(每股稅後盈餘)約6.4元。」
7.發生緣由: 有關前述報導之預估性質係屬媒體推估,
本公司財務資訊及獲利狀況均以本公司實際公告為準,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公告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