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燦坤投資(股)公司
楊文芳董事
莊興董事
涂三遷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經營性質相同或類似公司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莊興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莊興董事
二、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莊興董事
三、漳州燦坤南港電器有限公司:莊興董事
四、上海燦星商貿有限公司:莊興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一、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湖里工業區興隆路88號
二、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漳州龍池開發區燦坤工業園
三、漳州燦坤南港電器有限公司:漳州龍池開發區燦坤工業園
四、上海燦星商貿有限公司:上海市嘉定區曹安路4408號3棟101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一、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家電用品
二、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家電用品
三、漳州燦坤南港電器有限公司:製造及銷售家電用品
四、上海燦星商貿有限公司:家用電器通訊器材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