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2/11/26
2.公司名稱:燦星網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2年11月5日接獲公開收購人燦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本公司普
通股股份通知即公開收購申報書件副本。本次公開收購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1月26
日屆滿。於公開收購期間參與應賣之燦星網通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41,918,530股,
實際成交數量為41,918,530股。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102年11月26日)後次日起算5個營
業日以內(含第5個營業日,即102年12月3日前)將收購對價支付予應賣人。
(2)方法現金對價支付方法: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群益金鼎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匯款方式,匯入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
帳戶。倘銀行帳戶有誤,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完成匯款時,受委任機構將以禁止背書
轉讓之即期支票,以掛號郵寄之方式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予
受委任機構之應賣人地址。前述現金對價計算方式,將扣除應賣人依法應負擔之證
券交易稅、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之應賣手續費、銀行匯款匯費或
郵資,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1元之部分捨棄)。
(3)地點: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匯入
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二、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應賣股份將於民國102年12月3日前(含當日)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辦理交割。
(2)方法:已撥付入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者,將由群益金鼎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
91827003000)撥付入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為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