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9/23
2.減資基準日:103/09/24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現金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及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之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34,300,000、100%
8.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3年6月20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新台幣1,343,000,000元整,
銷除股份134,300,000股,減資比例為50%,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5元,計算至元為
止(元以下捨去),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9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35899號
函核准在案。
(2)本案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調整或本公司因庫藏股買回、註銷或有其他影響
股份變動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事
長辦理變更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