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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1/27 發言時間 17:46:20
發言人 待補 發言人職稱 待補 發言人電話 (02)27956898
主旨 代子公司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份上海燦坤 實業有限公司股權事宜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5/01/27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標的物名稱:上海燦坤實業有限公司
標的物性質:62.5%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5/1/27~105/1/2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處份有價證券之交易總金額:人民幣130,000仟元
(折合新台幣約661,895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控股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基於營運、業務及投資架構整體考量,出售上海燦坤實業有限公司62.5%股權
予漳州燦坤實業有限公司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交易係集團組織架構調整,故無需認列損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於主管機關受理股權轉讓手續十日內收取50%股款,
股權轉讓完成後十日內收取剩餘50%股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原持有62.5%累積持有上海燦坤實業有限公司股權,本次出售後持股將為0%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佔總資產比例:11.55%
佔股東權益比例:14.15%
營運資金:新台幣289,643仟元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基於營運、業務及投資架構整體考量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廈門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105年1月27日通過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代子公司公告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