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958 臻鼎-KY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5/04/23 發言時間 18:03:54
發言人 凌惇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835678
主旨 代子公司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各項議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5/04/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4/23
2.公司名稱:鵬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72.16%
5.發生緣由:代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各項議案
(1)關於選舉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的議案。
 選舉沈慶芳先生續任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任期與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2)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a.聘任沈慶芳擔任公司首席執行官。
 b.聘任陳國聲、林益弘、黃治?擔任公司總經理。
 c.聘任蕭得望、周紅、鐘佳宏、羅安智、楊維貞擔任公司副總經理。
 d,聘任蕭得望擔任公司財務總監。
 e.聘任周紅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
 以上人員任期與公司第四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3)關於設置第四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議案。
 a.戰略與風險管理委員會:
   由沈慶芳、林益弘、張沕琳、魏學哲和周紅組成,其中沈慶芳為召集人。
 b.審計委員會:
   由張建軍、張沕琳和魏學哲組成,其中張建軍為召集人。
 c.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由張沕琳、張建軍和柯承恩組成,其中張沕琳為召集人。
 d.提名委員會:
   由魏學哲、張建軍和黃崇興組成,其中魏學哲為召集人。
 e.ESG發展委員會:
   由沈慶芳、張建軍和ESG執行工作小組負責人組成。
(4)關於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績效報酬計提辦法的議案。
6.因應措施:依規定代子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