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919 康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6/26 發言時間 17:16:40
發言人 張慧敏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7-135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行辦法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5/06/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06/2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05/0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於114年5月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請參閱本公司114年5月5日之重大訊息公告。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依115年6月26日董事會決議修訂本公司「114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部分條文。
●修訂前條文:
第五條 發行條件
一、(略)
二、既得條件:
(略)
類別四:用於獎勵前一年度績效考核經評估為全公司員工前25%,且超過
85分(含)之全職員工適用。同一績效考核年度發行數量以5,000股為上限。
既得條件說明如下:
G1.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日起滿二週仍在職。100 %

●修訂後條文:
第五條 發行條件
一、(略)
二、既得條件:
(略)
類別四:用於獎勵年度績效考核經評估為全公司員工前25%,且超過85分
(含)之全職員工適用,並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分
次發行,發行數量以25,000股為上限。既得條件說明如下:
G1.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放日起滿二週仍在職。100 %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