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物业: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3-08-13 06:46   

                         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于2003年8月11日上午9:00在国贸大厦39层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董
事11名,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田承刚先生主持,经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200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2003年半年度实现净利润
7,728,666.75元,鉴于截止2003年6月30日公司尚有未弥补亏损-596,633,076.70元,本公司
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通过《2003年半年度固定资产报废》议案;
    四、审议通过《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议案;
    五、审议通过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本公司
《章程》关于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董事会对本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作出修订,此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8月13日
                              董事长:
                              董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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