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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8月12日上午10:30在深圳国贸大厦42楼召开, 监事会主席曹子杨因工作外出,委托金臣贵监事召集会议,其余四名监事全部出席,出席 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中期报告》、《深圳市物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中期报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 状况。 二.公司2004年中期利润不分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4年半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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