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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深物业:关于本公司国家股相关管理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2004-11-04 06:36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股票简称:ST深物业 ST物业B编号:2004-15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国家股相关管理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根据深国资委【2004】223号《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的文件,
将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商贸控股公司
合并,组建成立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国家股原由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
持有,现由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本次国家股的相关管理事项的变动,不影响本
公司总股本和股权结构。
    上述事项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本公司将根据具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1月4日

    备查文件:
    深国资委【2004】223号文《关于成立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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