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物业: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5-03-01 06:31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在深圳国贸大厦42层会议室召开,
公司五名监事全部出席,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曹子杨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会议核实了《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报告》、《深圳
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报告摘要》各项内容,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
认为公司年报及摘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 关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4年度分配议案,我们认为是切合公司实际的;
    四. 关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4年度计提各项准备金的议案及2004年度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的议案,会议一致认为议案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有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并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 关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4年度固定资产报废议案,会议认为该议案严格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 2004年度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经审
阅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所作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所采取的
相关会计处理符合财务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