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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A: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04-04-26 06:34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A     公告编码:2004-004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4月22日在本公司二楼五号会议室召开了董事会会
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谭文鋕、乔钟涛、卢明、郑国荣、曾砚明、田玉川、姚小聪(独
立董事侯选人)、司徒维新(独立董事侯选人)、郝春民(独立董事侯选人)为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次(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
    1、未发现九名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57条、58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2、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方案为:任期内,公司
支付每人每年董事津贴人民币3.5万元(含税),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
及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非公司
员工的董事,公司在其任期内不支付其他报酬。
    我们认为,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
表决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深圳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小聪  司徒维新  郝春民
                         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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