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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公告
1998-08-06 00:0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发行人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出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1、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海王生物”)股票发行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8214号和证监发字[1998]215号文批准。
    2、“海王生物”股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上网定价发行。
    3、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另行通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数量和次数的限制,以及认购量的确定。
    5、本公告只对发售“海王生物”股票的有关事宜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海王生物”股票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概要。
    6、本次发行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7、《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招股说明书》概要已刊登在1998年8月5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
    一、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910万股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A股股票,其中上网发行1719万股,公司职工认购191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5.36元。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7,640万股。
    2、发行时间:1998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则在第二个交易日继续进行申购。3、发行地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法人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发售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6、“海王生物”公司的股票申购代码为:0078
    二、发行方式
    “海王生物”A股的发行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即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将1,719万股“海王生物”A股股票输入主承销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专户,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各地申购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有证券交易网点的柜台,根据发行价和申购数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并根据发行数量和有效申购总量确定申购的认购股数。
    确定的方法是:
    1、当投资者的申购量小于股票发行量时,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包销。
    2、当投资者的申购量等于股票发行量时,申购者按申购量认购。
    3、当投资者的申购量大于股票发行量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确定中签号,每一个中签申报号认购1000股。
    三、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定价发行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2、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在不同证券商处开户的同一股东代码在其中一家证券商处申购一次后,再在其他证券商处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3、每一个股票帐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7,000股。
    四、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凡参加本次定价认购的申购者必须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申购者,必须在公开发行日(8月7日)之前办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
    2、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1)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申购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在发行日之前(含发行日)存入全额申购资金。
    (2)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必须在发行日之前(含发行日)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报手续。
    申报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圳市场股票的方式相同。
    (1)申购者应认真填写好股票代理委托单,委托单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清楚。
    (2)申购者持填写好的股票代理委托单及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到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交柜台经办人员,办理委托手续。
    (3)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申购。
    (4)申购者通过电话委托时,应键入股东代码、“海王生物”股票代码、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密码资料。
    五、摇号、抽签
    1、申购配号的确认
    (1)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8月10日),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各清算银行,再由清算银行划至唯一指定清算银行申购资金专户进行冻结。申购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8月11日),由主承销商和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核查,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实际到位资金作为有效申购进行顺序配号,并将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8月12日),投资者到原申购的证券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8月12日)在选定的报纸上公布中签率。每一个号代表1000股,发行量为1,719万股,故有17,19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17,190×100%/配号总数
    (3)摇号抽签
    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8月12日),在交易所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并于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六、清算与交割
    1、从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第三个工作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冻结全部申购资金,所冻结资金的活期存款利息部分(三个工作日),归发行人所有。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8月12日)举行摇号抽签仪式。上午摇号结束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认购结果传送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申购结束后的第四个工作日(8月13日)对未中签的认购款项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营业网点返还未认购部分的申购余款及定价发行手续费(3.5‰),将认股款项扣除定价发行手续费后由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
    4、主承销在收到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划转的投资者认购股款后,按承销协议将认购股款划入发行人指定的帐户。
    5、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定价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由深圳证券登记公司以软盘形式回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公司。
    七、上网发行的费用
    1、定价发行对投资者只按正常交易报单收取委托手续费,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委托手续费按各地原有标准由各地证券营业机构自行收取,不得随意涨价。
    2、定价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根据各参与新股定价发行的证券营业网点的实际认购量,由主承销商委托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将这笔费用自动转至各证券营业网点帐户。
    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筹)
    筹委会负责人:张思民
    地址::深圳南山区南油大道海王大厦26层
    电话:(0755)6649838-2671
    传真:(0755)6405411
    联系人:冯家信 刘敏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南峰
    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7号国际信托大厦3楼
    电话:(0755)5596006
    传真:(0755)5564179
    联系人:阮宏来 杨映松

                       国信证券券有限公司
                       一九九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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