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1-11-09 23:4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1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目前董事4人,
与会董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本公司出资13,782860.00元向本公司控股大股东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海
王大厦A座第10层、第13层共计2120.44平方米用于本公司办公场所。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本公司4名董事中张思民、刘国建两名董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未参与表决本议案,本议案
由公司独立董事李一军、刘占军表决通过。本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的有关规定披露本关
联交易事项。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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