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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电气:推选执行董事
2002-11-15 06:5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2年11月13日上 午9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及委托出席 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王纪年先生主持,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对公司进行例行巡检后出具的 《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及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 责人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和症结所在,制定相应 的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本次董事会认真审议、通 过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巡检发现问题 的整改报告》。 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前一 阶段试行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提出并审议通过了《许继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工作细则》。 三、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推选公司董事涂东明先生为公司执 行董事。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 巡检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于2002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对我公司进行了 例行巡回检查,并于2002年10月15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郑证 监[2002]151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接到《通知书》后, 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通知书》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并一 致认为《通知书》所列问题确实客观存在,所提整改要求十分中肯,对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以及对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将 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针对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对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本着严格自律、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逐项落实整改 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02年11月13日,在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 会议上予以通过。 一、公司法人治理、五分开方面存在的问题 1、《通知书》指出:"2001年度公司的职工监事未达到监事总数 1/3以上"。 整改措施:本届监事会将于2003年4月到届,公司拟在2002年度股 东大会选举的第四届监事会中予以改正,届时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监事人数将不少于监事会人数的1/3。 2、《通知书》指出:"有部分董事、监事多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且未委托表决情况,公司董事会未予以处理"。 整改措施:上述情况的出现,首先是因为董事会秘书对召开董事会、 监事会的程序把关不严,其次也是因为部分董事、监事对某些会议重视 不够所致。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履行会议通知程序,董事会秘书领导公司证券处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前十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案等书面通知各 位董事、监事,并在会前三天再次电话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如有董事、 监事确定不能出席,提醒其进行委托。目前,董事会、监事会的通知已 经按上述方案进行。 董事会、监事会责令各位董事、监事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 一步明确董事、监事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勤勉尽职,切实履行董事、 监事职责,并要求董事、监事尽可能由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确因故不能 出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书面委托其他董事、监事代为 出席。 在做好上述两项工作的基础上,对多次无故不出席董事会、监事会 并且未委托表决的董事、监事,将通过股东大会对其进行改选调整。 3、《通知书》指出:"存在个别会议未按规定程序通知、会议记录 无记录人签字、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签名不齐全的情况"。 整改措施:上述情况虽属个别现象,但公司将引以为鉴。公司董事 会和监事会今后在召集董事会、监事会时,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做 好会议的通知工作,并将会议通知及时存档;认真作好会议的记录和记 录人签名;并在会上及时完成所有与会董事和监事的签字。在最近召开 的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中,上述程序已得到了认真贯彻。 4、《通知书》指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控股股东许继集团 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任"。 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 公司前身为许昌继电器厂,1985年王纪年先生开始担任许昌继电器 厂厂长,公司1993年由许昌继电器厂作为独家发起人通过定向募集方式 设立,王纪年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6年成立公司控股母公 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继集团),王纪年先生担任许继集团 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7年4月公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7年7月王纪年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一职。公司 上市以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化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与控股股东之间实现了"五分开"。公司董事会认为,王纪年先生兼任公 司董事长对公司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理由如下: (1)、作为公司董事长,王纪年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规定行 使董事长职权,在议案表决上坚持"一人一票",没有利用许继集团的控 股地位干预公司的决策、经营和干部任免。正是在王纪年先生的积极推 动下,公司与许继集团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实现了独 立,有效防止了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或其他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利益和 中小股东利益。同时,许继集团制订了存续企业自我壮大,在经营业务 上不与上市公司重叠、在经济上不依赖上市公司的方针,在许继集团存 续企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许继集团与公司之间的"五分开"得到了切实 贯彻。 (2)、王纪年先生是许继"三项制度改革"的倡导者,由王纪年先 生兼任公司董事长有助于持续推动公司"三项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有 助于公司不断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 (3)、王纪年先生在业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公司 内部具有很高威望,他担任公司董事长有利于公司与国内外厂商、高等 院校的合作,有利于市场的开拓,有利于提升企业内部凝聚力,推动合 力文化建设,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实现"百年许继"的理想。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过渡一段时期,待条件成熟尽快进 行董事长人选调整。 5、《通知书》指出:"公司没有公章使用登记记录"。 整改措施: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在原来文 件签发和原件存档的基础上,加强对公司印章使用的登记,并已于10月 9日开始执行。 二、在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1、《通知书》指出:"许继电气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未 披露完整"。 整改措施:由于公司财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对关 联交易的理解不到位,以及统计工作做得不够细致,致使公司与控股股 东许继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不够完整。 公司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处、财务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内容,加强对关联交易披露规定的认识,与此同时, 责成相关人员将公司2001年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每一笔交易都 逐项核查,从交易的内容、规模、金额到集团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的控 股情况等,对照关联交易的要求,认真确定是否为关联交易、是否应该 披露、是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还是专项披露,并制订具体认定与操作程 序,确保在2002年年度报告及以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2、《通知书》指出:"2001年度合并报表范围扩大未进行详细披露"。 整改措施:2001年以前公司只将北京许继电气有限公司、许昌许继 变压器有限公司和珠海许继电气有限公司这3家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由 于近两年子公司的业务增长较快,资产及销售规模都有所扩大,为了更 加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会字[1995]11 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2001年公司将所占权益比例达到50%以 上的子公司全部纳入了合并范围,合并范围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7个,但 由于财务人员对相关披露的规定不了解而未加以说明。目前公司正在组 织财务人员加强有关信息披露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在今后的信息 披露工作中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并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 对合并报表范围进行详细披露。 三、会计核算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通知书》指出:"2001年末部分保证金存款在银行存款中列示, 未作为其他货币资金列示"。 整改措施:保证金存款与银行存款在形式和核算方法上相同,且同 属于资产负债表上的"货币资金"项目,由于财务人员的疏忽,未将其纳 入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公司保证金存款2002年上半年已转出,现在 已不存在。今后公司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加强内部稽核和考 核,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2、《通知书》指出:"在计算按照权益法核算但不纳入合并范围的 公司的投资收益时,被投资单位没有经审计"。 整改措施:2001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时,承担本公司审计任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认为,采用权益法核算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包括许昌 许继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珠海许继芝电网自动化有限公司和西安许 继自动化有限公司)由于在利润总额、资产规模等方面规模较小,且对 公司的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影响,所以对这些公司没有进行实地审计。但 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抽调了这些公司的部分账表,并对这些公司的会计主 管进行过函调,了解了部分情况。通过此次检查公司深刻地认识到仅这 么做是不够的,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的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1年修订 稿)的规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保证在2002年年 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对这些公司全部进行审计。 3、《通知书》指出:"现金流量表中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计算有误"。 整改措施:由于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对现金流量表的理解 不深,在编制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时,将偿还的部分欠款误认为"偿还债务 支付的现金"放入了筹资活动。为此,公司已特意聘请了有关专家对现金 流量表进行讲解,并组织财务人员进行学习,以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 4、《通知书》指出:"'应付工资'的年末余额调入'其他应付款', 在计算所得税时未做纳税调整"。 整改措施:针对此问题公司将在200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更正,并进 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中国证监会郑州特派办对公司的本次巡检,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和推进作用。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公司高度重视,决心彻底对发现问题予以纠正,以维护公司的诚信形象, 对照每一条问题找出责任所在,责令相关责任人认真检讨。董事会、监 事会要求董事、监事进行了认真学习和检讨,组织证券处人员和财务处 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学习;制订和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和 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规范操作的程序;对因理解不到位和工作疏 忽造成的纰漏,公司已经给予纠正或在本年度内予以改正。今后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工作、信息披露工作、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等将在 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秘书和总会计师严格把关,保证上述问题通 过整改后不再发生,类似不规范的问题也不再发生。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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