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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05-13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10日 上午9:00 2.召开地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是2005年6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对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的议案。 由于工作变动和年龄原因,经本人提出申请,杜金弘同志、玄志春同志、朱志荣同 志、杨洪君同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董事会提名于九洲同志、于宝池同志、刘臣同志、秦国勖同志为董事候选人,提请 股东大会选举。 (1)内容及简历详见当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选举董事会成员采用累计投票的形式。 2、审议对监事会成员进行调整的议案。 由于年龄原因,经本人提出申请,许书凤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 由于工作变动,经本人提出申请,秦国勖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经监事会研究,提名李占军同志、刘宗山同志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内容及简历详见当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选举监事会成员采用累计投票的形式。 3、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内容详见当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2)该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委托代理他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法人股股东由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 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5年6月6日--2005年6月9日(8:00-16:30) 3.登记地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 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帐户; (2)法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 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区林荫路 (2)联系人:张士江 (3)联系电话:0315-3244005 (4)传真:0315-3244005 (5)邮政编码:06303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 会议期限:半天。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唐山冀东水泥股 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委托如下: (1) 代理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2) 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 (3) 示: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赞成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反对票; 对股东大会议程所列 议案投弃权票; (4) 代理人对临时提案是(否)具有表决权及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 (5) 示。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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