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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高科: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1-11-20 23:04
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1年11月20日接到第一大股东四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 “四通集团”)的通知,四通集团与深圳市纬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纬基”)于2001年11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法人股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数量和金额: 四通集团与深圳纬基于2001年11月19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四通集团将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300万股以每股1.80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深圳纬基。 若本次股权转让成功,四通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深圳纬基将持有本公 司法人股23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3.14%,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股份受让方深圳纬基简介: 深圳纬基成立于1997年11月28日,注册地为:深圳市;法定代表人:孙晓路;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 济信息咨询、技术服务。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出让方四通集团与受让方深圳纬基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 况。 特此公告。
四通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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