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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
2002-04-29 22:53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4月27日上午9点在 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6人,姚俊喜先生因公出,未能 到会, 会议由副董事长陈惠仁先生主持,公司的监事会主要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和2002年财务预算 三、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1年实现利润 1,831万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3万元、法定 公益金40.1万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1,107万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683.9万 元。 由于启动生产、偿还贷款、加之项目收尾尚需大量资金、因此2001年利润暂 不分配。 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予案需提请年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公司年度将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分配比例: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包括该年度实现利润和上年度末 分配利润) 3、分配形式:派发现金。 五、审议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和解释性说明段审计报告所 涉事项的说明。 1、关于世行项目在建工程 注册会计师保留意见说明:公司截止2001年12月31日,世行贷款技改工程项目 一直按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行核算,与《企业会计制度》 及《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无法采用满意的审计程序对该 项在建工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我公司《世行项目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是于1995年项目开工前,依据当时会 计制度,经世界银行审批后执行的,与现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确有不一致之 处,尤其对没有验收但可使用的在建项目没有明确说法,对此公司董事会十分重 视,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1)对已具备使用条件的项目要立即组织验收结转固定资产,要求6月末以前 完成,并从2002年1月1日起计提折旧和停止利息资本化。 (2)要严格项目管理,对正在收尾的在建工程,要加快进度力争在本年底前 将70%的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并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从结转固定资产的 下月起计提折旧,停止利息资本化。 3、关于短期借款集团占用 我公司是于1996年上市的,由于当时受到上市额度限制进行了资产重组。在 重组时,将当时的短期借款,按照资产负债一定比例进行了分劈,虽然当时银行 出具了支持企业重组的书面材料,但重组以后虽经我公司多次申请始终没有办理 相应的转贷手续,因此延续至今形成了集团企业占用本公司企业贷款5亿元的局 面。我公司于本年初又与银行进行了沟通,现支行已同意办理转贷手续,因需办 理相应的资产抵押,预计本年6月底以前可完成此项工作。 4、关于沈阳数控机床厂土地使用证问题 沈阳数控机床厂是原机床三厂(于1996年已破产)的一部分。机床三厂破产 后,重组为八个单位,土地证只有一个,持有者仍为沈阳第三机床厂。数控机床 厂自2000年进入股份公司后就着手办理土地证更名。由于土地管理部门认为同一 块土地分别归八个单位所有,无法界定,因此至今没有办理完毕。为此,公司已 责令数控机床厂汇同另七个单位共同办理,务必于本年内完成此项工作。 六、200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七、2001年一季度报告摘要 八、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事项: 决定于2002年5月31日召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2年 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二)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和2002年财务予算报告: 3、审议公司年度利润分配予案: 4、审议监事会2001年工作报告: (四) 出席会议对象: 1、2002年5月24日下午3点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2年5月27日至5月28日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 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沈阳机 床的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地址: 电话:024-25876185 传真:024-25878762 联系人:任芳贤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4月27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决议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4月27日在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 4 人,监事会主席谷印成因病不能参加 会议,委托赵洪远监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0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1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报告" 三、根据工作变动原因、谷印成先生请求辞去监事会主席和监事职务,经 研究监事会接受谷印成先生的辞职要求,经监事会选举赵宏远先生为监事会主 席,尚缺一名监事待补选。 对下列事项,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的形为。 2、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行为。 3、报告期内无重大资产出售行为。 4、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四、公司财务管理建全,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经理层应进一步按有关 法律、法规处理公司有关事项。就北京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1年度 带保留意见和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所做的说明。 五、公司董事会按规定执行了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与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全部纳入 合并报告范围,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 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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