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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03-04-18 06:50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03-09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于2003年5月19日上午8时 30分在南京市汉中门大街81号公司总部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 (一)《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二)《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上述(一)(二)(三)(四)事项已于2003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 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予以披露。 (五)审议《关于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土地的报告》。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报告》。 (七)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报告》。 上述(五)(六)(七)事项具体内容见本日公司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八)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报告》。 本事项具体内容见本日公司发布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九)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本事项已于2003年3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2003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四、股东与会登记办法 符合本条件的股东应于2003年5月12日至5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4 时30分)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份持有人的授权 委托书),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与会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权证明或股东授权委托书。 五、其他 公司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81号 联系电话:025-6650169 传 真:025-6522634 联 系 人:李庆亮、陈刚、左妍 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四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二)公司监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四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三)《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南京中北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代为行使表决权。 特此委托。 个人股 国家股或法人股 股票帐户号码: 股票帐户号码: 持股数: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法人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传真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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