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长岭A:为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02-06-28 06:59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2002年5月25日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为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西凤酒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接到西凤酒公司通知,担保 事项涉及的工作程序已全部办理完毕,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2年5月30日、5月31日、6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宝鸡分行在 宝鸡签订担保协议,约定本公司为西凤酒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宝鸡分行申请贷款 人民币共计4459万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在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28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址:陕西省凤翔县柳林镇,法定代表人:李大信,经营范围:西凤酒系列产品。 截止2001年12月31日(经审计),西凤酒公司资产总额为40870万元,负债总额为 30196万元,净资产10674万元,净利润115万元;截止200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 西凤酒公司资产总额为36375万元,负债总额为25624万元,净资产10751万元,净 利润100万元。 本公司与西凤酒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西凤酒公司4459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相关手续办理完毕,担保金额为4459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为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经过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西凤酒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担保协议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为止,除上述担保外,公司还有三笔担保: 对西安长岭冰箱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8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2年(2001年度 报告中披露)。 对西安长岭冰箱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及陕西惠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 500万元提供贷款担保,担保期1年(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协议; 2、董事会决议; 3、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