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民生: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2002-08-15 06:35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02年8月13日上午,在西安市解放路103号公司本部八楼808号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詹军道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1人因出公差
已委托其他董事,全体监事5 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讨论研究,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2002-017;
    2、《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一百三十三条修改为: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会处置公司资产的权限为:
  (一)批准出售或出租单笔金额及年累计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资产。
  (二)批准公司或公司拥有50%以上权益的子公司作出单笔及年累计不超过
20000万元且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资产抵押、质押或担保。
  (三)决定单笔及年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投资事宜。
    3、《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第三十二条和
第三十三条中部分做如下修改:
    第三十二条(二)经董事会审定同意,签发总经理提出的对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及其他相当级别人员的聘任或解聘,签发对子公司董事的委派和更换。
    第三十二条(四)(1) 一次性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年累计不超过
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或办公用房装修以及设备购置方案。
    第三十二条(四)(2)批准单笔额度在3000万元以下,年累计不超过8000万元
的短期投资额度。
    第三十二条(五) 批准单笔在5000万元以下,年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银行贷
款。
    第三十二条(六) 决定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年累计不超过50万
元的对外捐赠事项。
    第三十三条(二)签发公司管辖的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公司直属部门经理、
经理级别的人员聘任或解聘。
    第三十三条(五)(1) 一次性投资 300万元以下,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
资产投资、营业或办公用房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
    第三十三条(五)(2)批准单笔额度在1000万元以下,年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的
短期投资额度。
    第三十三条(五)(4) 批准单笔2000万元以下,年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银行
贷款。
    第三十三条(六) 批准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下,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的对外捐赠
事项。
    4、《关于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2002-018;本公司2002年6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的2002-013《关于收购西安海富
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所述内容,依据深交所上市规则,不构成关联交易。
    5、《设立公司事业发展部的议案》。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召集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02年9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
    会议地点: 西安市解放路103号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08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会议现场审议,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逐项表决以下提案:
    1、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公司公告2002-016);
    2、审议《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公司公告2002-016);
     3、审议《关于出售西安民生大酒店资产的议案》(2002年6月29日《证券时
报》本公司公告2002-012);
    4、审议《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民生新世界购物广场的议案》(2002年6月29日《
证券时报》本公司公告2002-015);
    5、审议《关于为西安民生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担保贷款的议案》(2002年6月
29日《证券时报》本公司公告2002-014)。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2年9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社会公
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深交所股票帐户卡;社会公
众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深交所股票帐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
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深交所股票帐户卡;
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深交所股票帐户卡。
    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资料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2年9月12日-2002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
5:00时。
    3、登记地点:西安市解放路103号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828董事会办
公室。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邮政编码:710005
     公司地址:西安市解放路103号
     公司电话:029-7481961
     公司传真:029-7481871
     联 系 人:马明庆、张宏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2、载有公司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定期报告正本;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
告的原稿。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6: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2年8月13日在集团
本部八楼808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闫明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2年中期报告;
    二、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2年上半年的经营决策和运营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
    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及决议执行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保证了公司的依法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未发现违反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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