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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5-L28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6月24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四: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五: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六: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七:审议《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三、会议出席人员 1.2005年6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05年6月23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 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迟于6月17日)。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丽英。 联系电话:010-68361088 传真:010-88365281 邮编:100044 2.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 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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