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化纤: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2002-05-28 23:10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5月 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 1344093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棠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 71194.23万元,负债总额38035.93万元,股东权益33158.30万元。2001年度公 司净利润亏损1271.32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分配股利,并用以前年份结 存的未分配利润弥补本年度亏损1271.32万元。 2001年度公司不分配、不转增。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①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一次; ②公司200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50%; ③公司2001年末未分配利润用于2002年度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20%; ④分配采用派现金或送红股形式。 具体分配方案董事会届时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该政策进行调整的权力。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6、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部分董事、监事议案》; ①选举侯克俭先生为公司董事;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②选举曹克先生为公司董事;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③选举余小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④选举吴美娟女士为公司董事;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⑤选举郑小江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⑥选举曾楼根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⑦选举宗明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⑧选举陈铭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⑨选举陈刚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公司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津贴议案》 推荐周志明先生、纪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1.5万元/人.年 (含税)。(独立董事简历见附件)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3440934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同意、0股弃权、 0股反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 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 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 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2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会议由张棠华董事长主持。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董事议案,对王宝栋先生、 石经强先生、孙永宁先生、冉国庆先生任职期间所作的工作与贡献表示感谢。 董事会一致选举聂鉴新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聘任余小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邓新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邓新贵先生简 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2002年5月28日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部分监事议案,对鲍明达先生、 张育林先生、熊树林先生任职期间所作的工作与贡献表示感谢。 监事会一致选举郑小江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2002年5月28日
附件: 个人简历 周志平,男,44岁,金融经济学博士。1993年任江西省武警总队后勤部付处长、 处长(上校军衔)、1994年任武警总部后勤部物协中心主任、1998年任武警总部后 勤部营房部处长、2001年任亚洲金融服务公司投行部经理。现任广州鑫灏投资有限 公司总经理。 纪明,男,43岁,大专,九江市政协委员、市审计局特约审计员,注册会计师。 1979年进九江市806厂;1983年考入江西有色冶金工业学校工业会计专业学习,1985 年毕业;1987年调入江西新华九江印刷总厂,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9年任九江 新华商贸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新华九江印刷总厂办公室副主任。 邓新贵,男,38岁,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长丝分厂 原液车间副主任、压洗车间主任、纺丝车间主任、分厂副厂长。现任公司长丝分厂 厂长。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