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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龙:关联交易公告
2004-10-15 06:43   

证券代码:000677   证券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4-020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山东海龙)于2004年10月14日在潍坊市与潍坊
巨龙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龙集团)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本公司租赁巨龙
集团土地398320.6平方米,租赁价格为每年42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交易对方为巨龙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办公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
潍县北路518号,法定代表人刘金波,注册资本6754万元,税务登记号码370705165421006,主
营业务:制造、销售粘胶纤维;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生产所需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承办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
生产及开展来料加工、来件装饰配、来样加工、补偿贸易业务;制造、销售帘帆布、针织服装。
巨龙集团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8425.656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40.96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土地租赁行为属
于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金波先
生回避表决,与会的7 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参与表决并投赞成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巨龙集团拥有的土地398320.6平方米。该资产无设立担保、抵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无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其
位于潍坊市寒亭区潍县北路518号。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的主要条款
    山东海龙租赁巨龙集团398320.60平方米的土地,每年租金420万元,租赁期限为十年,自
2004年10月15日起至2014年10月15日止。
    2、定价政策
    根据当地土地价格,参考市场变化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山东海龙租赁巨龙集团的土地是随着资产的收购逐步形成的,1998年收购了巨龙集团短丝
分厂的资产;1999年收购了巨龙集团长丝分厂的资产;2002年收购巨龙集团动力分厂的资产。
由于受多种因素的限制,以上土地未随着资产进入海龙公司,目前只能采取租赁使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巨龙集团签订《土地租赁使用协议》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租赁巨龙集团土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本
次租赁巨龙集团土地的价格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董事会最终在关联方董事回避的情况下,通过了此项决议。本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土地租赁协议书。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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