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2005-06-24 06:48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5-014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04年5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9名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与山
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巨力")签订的《互保协议书》的期限延长一年,
即从2004年5月24日起至2005年5月25日止的决议(相关公告见2004年5月20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于2005年6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11名董事,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山东巨力互保期限再延长一年的决议,期限至2006年
6月22止。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长松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刘 刚
    经营范围: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及配件,汽车配件、碳划归微粉,摩托车、钢
管、塑钢管,拖拉机、柴油发动机及水泵机组,塑管及塑料管件、阀门、油漆的生产、
销售;柴油机、文化用品的销售;投资管理;资格证书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
    截止2004年3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78亿元,负债总额6.2亿元,净资产2.59亿
元,实现销售收入72.5万元,主营业务利润-1064.99万元,净利润-1968.04万元。
    公司与山东巨力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山东巨力在借款方面保持了多年的互保关系。虽然山东
巨力近期生产经营遇到了一些困难,但为了支持山东巨力的发展,尽快扭转亏损局面,
同时尽量降低公司的担保风险,经公司董事会研究,与山东巨力的互保期限延长一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0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1968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27.83%。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