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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G海龙 公告编号:2006-010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4年6月9日公司与山东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 责任公司)、山东龙昊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共同投资设立潍坊康富特非织造材料有 限公司的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出资8321万元人民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3321万 元和现金5000万元),山东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山东龙昊化纤有 限公司出资400万元人民币共同设立潍坊康富特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山东海龙康富 特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成立后主要生产销售水刺无纺布、纺粘无纺布(相关公告及 详细内容见2004年6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为充分利用潍坊市开发三北、建设滨海城市的有利契机,加快控股子公司山东海龙康富 特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镁盐项目以及氢氧化镁、氧化镁等"央子工业园区"后续项目的建设, 使其尽快形成规模优势,增强企业竞争力,增加企业新的效益增长点。公司于2006年3月18日 在潍坊与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龙昊化纤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协议规 定在原基础上,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12808.93万元、货币30万元增加对山东海龙康富特非织 造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仍为1500万元,山东龙昊化纤 有限公司出资仍为400万元,增资后,山东海龙康富特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10221万元增加为23059.93万元,本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由81.41%变为91.76%。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06年3月17日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本次 董事会的董事共11人(无关联董事),以全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6759.19万元,是由本公司出资25737.19万 元,山东海龙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万元,山东龙昊化纤有限公司出资522万元,共同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潍坊安丘市,法定代表人刘全平。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销 售高模低收缩涤纶工业长丝、帘帆布。 山东龙昊化纤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是由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潍坊海龙钢结构 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山东海龙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共同设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法定代表人于维刚。主营业务范围为生产销售 棉浆粕。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出资21159.93万元,占总投资的91.76%,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500万元,占总投资的6.5%,山东龙昊化纤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4%,除本 公司以实物资产16129.93万元和现金5030万元出资外,其余两方皆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 源皆为自有资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充分利用潍坊市建设滨海城市的有利契机,加快山东海龙康富特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镁 盐项目以及氢氧化镁、氧化镁等"央子工业园区"后续项目的建设,增加企业新的效益增长点。 潍坊北部沿海地区位于渤海莱州湾畔,地域广阔平坦,地下卤水资源丰富,是全国最大的化 工用原盐生产基地之一,加上本公司多年来在生产技术、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 经验,因此,在原材料供应、技术、财务、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方面不存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增加对山东海龙康富特非织造材料有限公司投资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且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增加投 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且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二OO六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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