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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远东股份 公告编号:2005-009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5年5月 26日在公司总部(江苏常州)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公司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他们是李晓卫、缪柏纯、林晓滨、 周大强、林旭辉、王学保、王和伦),独立董事方峰、叶德华因工作出差原因未能亲自 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王和伦全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卫主持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同意周大强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同意提名应建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的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简历附后);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05年6月29日(星期三)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特此公告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应建德,男,1947年生,清华大学冶金铸造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 1970年~1983年在无锡探矿机械厂工作,1983年~1985年在无锡市经委技改科任职, 1985年~2000年任中国银行无锡市分行行长,2000年至今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 京办事处资产经营二部无锡业务组高级经理。
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远东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更换董事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在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提名表决的过程中,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的有关规定; 董事候选人应建德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 的要求,并同意其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叶德华、方峰、王和伦 200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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