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东 方: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03-06-26 06:50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高管人员的任免履行了法定程序。
    3、所聘任高管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可以胜任所聘任工作。

                         独立董事签字:孟繁金、房绍坤、裴钟棣
                                     200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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